越南签署384号法令,明确商品原产地认定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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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小时前
AMZCM获悉,越南政府签署第384/2026/NĐ-CP号法令,对在越南生产和流通商品的原产地认定作出明确规定,涵盖具有原产地的商品、纯原产地商品及非纯原产地商品三类。法令规定,纯越南原产商品包括在越南境内种植和收获的农作物及其制品、在越南出生或饲养的动物及其制品,以及在越南开采或采集的矿产和自然物质等。此外,法令还对简单加工工序、原产地认定时不予考量的因素,以及相关机构与个人的责任作出明确界定;各部委可针对其管理范围内具有特殊性质的商品,制定单独的原产地认定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