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MZCM获悉,浙江省税务局发布通知,自2026年7月1日起,全省出口企业在开具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需严格规范发票信息填写。货物名称不得使用“出口货物”等笼统表述,应根据税收分类编码填写具体商品名称;规格型号、计量单位及数量须与对应报关单信息完全一致。此外,发票金额需按照记账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填写,外币币种、原币金额及汇率则需在备注栏进行注明。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可能影响出口退税审核。外贸及工贸企业需及时检查开票系统模板设置,并对财务及单证人员开展相关培训,确保发票信息与报关单数据准确匹配,避免因票面信息不符导致重新开具或退税审核延期。